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“晨会”活动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


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城管局,济南、青岛、淄博、枣庄、东营、济宁、威海、滨州、菏泽市水务(水利)局,济南、青岛市园林和林业(绿化)局,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:
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安全生产“八抓20条”创新措施,推动班前“晨会”活动标准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省政府安委会《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“晨会”制度规范(试行)》,结合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实际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《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“晨会”活动指南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,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。